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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洞察

从白芷禁用舆情看:拆解化妆品植物原料合规全路径
发布时间:2026-08-27


近期,央视财经《财经调查》曝光“多起网红古法护肤产品”违规添加禁用原料白芷,多名消费者使用后出现面部红肿、光敏性皮炎等皮肤损伤。涉事产品打着"千年古方、草本美白"旗号,却普遍存在无生产资质、无质量检验、无化妆品备案的“三无”情形。这一事件暴露了行业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:默认药食同源的植物原料可直接用于化妆品,忽视其天然存在的安全风险与合规门槛。


白芷为何被禁用?因其含呋喃香豆素类强光敏性组分,经日光照射易引发光毒性皮炎,存在不可豁免的安全风险。早在2021年,国家药监局就已将白芷列入《化妆品禁用植(动)物原料目录》,禁止在化妆品配方中使用。


那么,植物来源的化妆品原料,究竟应当如何合规使用?本文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规,从禁用、已使用、新原料三个监管类别,系统梳理合规路径。


1

禁用原料:不得用于化妆品生产

列入《化妆品禁用植(动)物原料目录》的原料,均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。原料目录中明确标注禁用部位的,仅限于此部位;无明确标注禁用部位的,所禁为全株植物,包括花、茎、叶、果实、种子、根及其制剂等。


合规要点:

判定禁用原料以中文名称、拉丁学名、使用部位为准,不可仅依据通俗名称(如“白芷”须确认拉丁学名Angelica dahurica)。

② 企业须建立原料准入筛查机制,防范供应链带入或隐性掺杂风险。



2

已使用化妆品原料:允许使用,但不可随意改动

列入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》I和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》II的植物来源化妆品原料,无需开展新原料注册备案,可直接用于化妆品生产。需注意,原料的物种基原、取用部位、安全使用量、功效用途,应当与目录记载完全匹配。


如果发生下面实质性变化:

① 更换植物取用部位;

② 提高原料的安全使用量;

③ 改变原料预期功效与使用场景

造成原料安全特性发生改变,则不再适配已使用目录,不能继续当作已使用原料使用,应当判定为化妆品新原料,重新注册备案。



3

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:必须走注册备案通道

根据相关法规,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的判定与申报,可参考以下要求:
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: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。具有防腐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,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;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

《化妆品新原料判定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:直接来源于植物(包括藻)且没有经过化学修饰或生物技术修饰的复杂天然物质,如植物的提取物粉末、油脂、提取液、植物油等,其来源属性可归类为直接来源于植物。经过水解、发酵、组织培养等处理间接来源于植物的新原料,其来源属性可归类为间接来源于植物。


《化妆品用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 YY/T 10002—2026》(将于2027年5月1日起实施):


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》:特别地,对源自植物、动物、矿物的原材料作进一步化学或生物技术处理的,如进行化学修饰、微生物发酵、植物组织培养等,作为“化学合成新原料”或者“生物技术新原料”管理,同时应当参照“天然来源新原料”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。


注册还是备案?判定标准如下:

管理类别

适用情形

申报路径

注册制

具有祛斑美白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防腐功能的新原料

国家药监局审批

备案制

除上述五类高风险功能外的其他新原料

完成备案后使用

若新原料兼具多种功能,其中含有注册管理类功能的,整体按注册制管理,不得降级备案。


植物新原料申报的四大核心技术要求:

1️⃣ 种属鉴定

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》:来源于植物、动物的,应当提供由专业机构(如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等)出具的种属鉴定报告,明确物种信息、拉丁学名。在此基础上,对所用植物、动物、矿物原材料的安全背景情况开展文献调研,必要时补充实验研究,说明其中是否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物质,提供原料来源的安全背景资料。使用动植物、微生物等生产获得复杂混合物的,如植物提取物、微生物发酵产物等,所用动植物、微生物等的物种信息(拉丁学名)应当在原料名称中注明;按照相关命名原则无需在原料名称中注明的,应当单独填报其拉丁学名。


2️⃣ 原料命名

《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:注备人应当对新原料命名相关基础信息进行充分研究,包括但不限于来源植物、使用部位、制备工艺、主要化学组成等,并结合新原料具体情况,参考本指导原则的相关命名规则,制定科学、规范的原料中文名称。

《化妆品新原料界定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:化妆品新原料名称一般包括原料标准中文名称、英文名称/INCI名称及其ID号,根据国际通行的命名原则确定原料标准中文名称;直接来源于植物的新原料可按照“中文名+拉丁学名+使用部位+使用形式”的格式命名等。如果原料已经被《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和手册》收录,应明确原料的INCI名称及其ID号码。


3️⃣ 成分定性定量

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》:新原料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对新原料组成情况进行充分研究,包括必要的定性、定量研究,列明新原料的主要化学组成及各部分比例,反映新原料物质基础,并用于帮助判断新原料界定、分类、命名等的合理性。其中,植物提取物、微生物发酵产物等复杂混合物应当列出已定量分析的化学成分(包括大类成分)。


4️⃣ 风险物质排查

内源性风险:植物自带的光敏、致敏、毒性成分

外源性风险:应结合原料来源及制备工艺识别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,必要时在安全控制要求中设定相应的控制指标。如农药残留、有害溶剂残留、内毒素等。——化妆品用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


此外,实操层面还需注意:

◾植物提取物类新原料备案剂型应为粉末状或浸膏状,不能以高溶剂残留状态申报。

◾新原料获批后设有3年安全监测期(自首次使用该新原料的化妆品完成注册/备案之日起算),需按年度提交安全监测报告。



3

写在最后

从“七子白翻车事件"可以看出,“药食同源”“古法传承”不等于天然安全,更不等于合规可用。白芷的禁用警示我们,植物原料入妆,合规是底线,科学是准绳。


目前,我国化妆品植物原料在定义、标准及规范体系方面仍处于持续完善阶段。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(2021年版)》收录植物原料超3400种,但与之配套的专项标准数量有限;截至2026年7月,植物提取物类原料累计备案 122款,占比41.4%,已成为第一大原料类别,植物来源原料正成为化妆品创新的重要驱动力。


与此同时,监管对植物原料的溯源要求、组分研究深度和风险管控精度也在持续提升。企业若想在植物原料赛道中行稳致远,需建立“原料类别判定→安全评估→合规路径选择→注册备案→上市监测”的全周期合规思维,从根本上规避“翻车”风险。


ZMUni中贸合规中心将持续关注植物原料的发展趋势和监管动态,助力更多优质植物原料实现合规上市。如您有新原料申报或合规咨询需求,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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